重庆公积金预约后资料不齐需要重新预约吗律师

解析:
关于公积金的预约事项,若已经进行过预约却未能按约前往预设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或者在约定日期内没有取消预约,那么将被系统禁用在接下来的五个工作日内再行网上预约。当您需要提现住房公积金时,请务必准备好以下相应材料前往当地的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1.由您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制定的专用申请表格;
2.您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其他与公积金提取相关的必要文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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