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有乙肝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吗?律师

解析:
若女方身患乙肝且与男方离异,通常情况下,子女将归由男方抚养。
这是因为乙肝被视为不符适宜抚养子女之疾病,在这种状况下,相比女方而言男方或许更加具备抚育子女的条件和能力。
再者,倘若其中一方身患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是其他严重病症,亦或是存在其他可能对子女身心健康构成不良影响的境况,那么双方实际上都不大适合共同照料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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